根据产品风险等级,分为三类评定模式:
模式 A(内部生产控制):低风险产品(如普通家电),制造商自行测试、编写技术文件,签署《符合性声明》(DoC)。
模式 B+C/D/E 等:中风险产品,需公告机构参与型式试验(模式 B),再结合内部控制或质量体系审核。
模式 H1(全面质量保证):高风险产品(如植入式医疗器械),需公告机构对产品设计、生产全过程进行审核认证。
技术文件需至少保存10 年,包含:
CE 标志需清晰、、可识别地加贴在产品或最小包装上,尺寸不小于 5mm;
若需公告机构参与,需在 CE 标志旁加贴公告机构编号(如 CE 0123);
产品投放欧盟市场时,需配备欧盟语言的操作手册和 DoC。
欧盟授权代表(EC Representative):非欧盟制造商必须指定欧盟境内的授权代表,负责接收监管机构的指令、保存技术文件。
公告机构资质:只有欧盟成员国认可的公告机构(可在欧盟官网 NANDO 数据库查询)出具的证书才有效,警惕非合规机构的 “伪认证”。
市场监督抽查:欧盟成员国海关和市场监管机构会随机抽查产品,若发现不合规,产品将被召回,制造商需承担巨额罚款。
指令更新:欧盟指令会定期修订(如 MDR 替代原 MDD 指令),需及时关注最新要求,避免证书失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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